第305章 荆楚新政(3)(7/9)

作品:《超陆权强国

因为土地改革,这一条路前途坎坷!

当初孙文在创立同盟会时,就提出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政治纲领。其中民生主义的重要部分,就是平均地权。主张核定全国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土地增值,则归国家所有。

但此条土改措施明显不具备可操作性,且民国初建,也根本没有精力关注这个事情,最后不了了之,导致了所谓国民革命的失败跟不完全性!

荆州土改,李汉经过几日的反复修改之后,终究有了一份不算完美的完案。

除去用于奖励有功士兵跟伤亡士兵家属之外,军政府所统计的荆州府内缴获土地尚有一百五十多万亩土地……黑心肠的满清旗人在荆州搜刮的太厉害了,区区一个荆州府,八成以上的土地都给他们占了去,这里面好多都是旗人贵族在荆州满城建立之后的两百多年间通过各种手段从当地汉民手中强抢的,大多数都已经无法统计是从哪家哪户手中强夺,只能暂留在军政府手中,由他拿来进行土改!

荆州土改,李汉主要借鉴的是后世国民党高层将领陈诚在台湾使用的那套土改方针,因为后世共和国土改的局限性在二十一世纪已经暴露无遗,共和国的新土地纠纷与矛盾已经到了中央不得不重新计划土改的地步了。加上时代的不允许,他反倒更加认可陈诚的那套和平土改!

首先,军政府将成立‘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全权管理荆州土改,由于没有合适人选,这个管理局局长的任务暂时由他本人来担任,这样虽然分了他的一部分神,却足以威慑下面的一些手上沾上了坏毛病的官吏,让他们不敢把手伸向‘土地改革’这个肥的不能再肥的大肥肉上!除了国土资源管理局之外,一并成立的还有‘军政府统购委员会’,负责所有军政府每日、每月所需之蔬菜、粮食等必需品,直接同国土资源管理局配合优先采购在土改名单之中的农户所产农作物。

土改共有四条,第一,规定所有军政府管辖范围内月收入不得高于十银元,并拥有军政府承认新户籍、身份证明之农籍百姓,可在‘国土资源管理局’登记,经军政府审核确定其身份、收入、户籍等正确后,将可凭借‘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开发之证明,于荆州府内以十五两或鹰洋二十一元每亩价格,最高可购买五亩耕地,所有土地购买款项可由购买农民分10年20期平均摊还,不必负担利息。不过,但凡购买土地之农民必须要与军政府签署一份协议,其本人所购买之土地,五十年之内不得私自出售与他人,否则一旦违规,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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