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中(6/6)
作品:《史鉴》也,而或曰:“同爨缌,鞠我之恩而不如同爨乎?”其不忍不为服,必也。有人于此,少孤而兄养之,已而为之纳妇,自纳采以至于请期,称主人者皆兄也,既娶而兄犹为家政之主,未异宫而兄死,其妇视夫之兄有君道焉。
且兄而居长,则固小宗之宗子也;合小宗之男女为之服,而弟之妻独否,一家之所统尊,顾可傲岸若宾客乎?继父,无服者也,同居而为之成室家、立亲庙,则服棋。
夫之兄可为小宗,而成其家室,以视继父之同居而异姓者奚若?抑义之不得不为服者也。礼有之,子思之哭嫂也,为位而哭,不容已于哭也。可为之哭,则可为之服。君子恶夫涕之无从,而服之,不亦可乎?
上古之世,男女之则未正,昭穆之序未审,故周公严之于此而辨之精。后世男女正而恩礼暌,兄弟之离,类起于室家之猜怨,则使相为服以奖友睦之谊,亦各因其时而已。礼曰:“时为大。”百王相承,所损益可知也。圣人许时王以损益,则贞观之改周制,可无疑已。
十七
自言兵者有使贪之说,而天下之乱遂不可弭。岑文本引黄石公之言,以请释侯君集私高昌珍宝之罪,用此说也。乃阿史那社尔以降虏而独能不受君集之贻,夷狄之法,严于中国,中国安能不为夷狄屈哉?
败其军,拔其城,灭其国而贪其所获,武人之恒也。然而君以之怒其臣,臣以之叛其君,主帅以之恶其偏裨,偏裨以之怼其主帅,兵以之恋剽获而无战心,民以之受掠夺而争反畔,功已成,乱已定,不旋踵而大溃,古今以此而丧师失地、致寇亡国者不一也。贪人败类,而可使司三军之命以戡乱宁民而定国乎?
汉高之于项羽,非其偏裨也;其于怀王,君臣之分未定也;而封府库以待诸侯,樊哙屠狗者能明此义,乃以平项羽之怒,而解鸿门之厄。项羽不知,终以取怨于天下。
诲盗而人思夺之,大易岂欺我哉?唐下侯君集于狱,宋征王全斌而使之待罪,法所必饬也;终释君集而薄罚全斌,示不与争利也;两得之矣。故言兵者之言,皆乱人之言尔,岑文本恶足以知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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