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看不懂,看不透(1/4)
作品:《寻唐》石壮是一个身上带着神秘色彩的人.一介屠夫,安生渡日,却一朝暴起杀人,杀人如屠猪,杀人伎俩之熟练,便是屠立春这样曾经的职业军人都头皮发麻,为之色变.假如说这些还能用仇恨促使人转变的话还能委曲说通,但一介屠夫却识字还能写出一笔不错的字来,那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识字,在这个时代,可是一件很是奢侈的事情.至少在李泽的那个庄子里,高低下下数百口子人,假如再包含他的那几百户佃户在内的差未几两千人,识字的人不超过十个人.这其中还包含了屠立春屠虎这两个二把刀.他们两人委曲能看得懂简略的信件,那一手字,写得比鸡抓也强不了多少.
即便是李泽,从小便读书识字,天天都会练字,在看到石壮写的字之后,也是自愧不如.
一个看起来极是粗豪不羁的屠夫,居然识文断字,也不怪当时的屠立春屠虎二人疑虑重重,曾力劝李泽万万不可如此之快地将石壮放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地位之上.
这兄弟两人,自从被李泽收编之后,可以说是将自家生命全都与这位小公子绑在了一起了,万一让至公子知道他们在背后做了这么多的事情,只怕他们离逝世也就不远了.
不过李泽却一意孤行地将石壮安排到了这里.
石壮没有向李泽坦率过自己的过往,李泽似乎也没有问他的意思,昔日如云烟,过往了,便如同风吹过,李泽认为,到了该告诉自己的时候,石壮必定会跟自己说.
由于石壮的的确确是一个妙人.
在自己把石壮安排到这个处所之后,他懂得到这个处所的重要性之后,便将自己的儿子送到了庄子上,理由是,孩子太小,他一个大男人带不了,想托请李泽照顾.
这里面的意思很多,其中一层便是以子为质的意思,当然,将孩子放在李泽这里照顾,的确要比他一个大男人照顾要好得太多了,至少这个孩子来的第一天,李泽便立即为这个孩子找来了奶水充分的奶妈子,孩子也第一次吮吸到了.
更深一层,也就是两个人的互信任任的程度了,李泽表现出了自己的诚意,而石壮作出了相应的回应,当然,李泽也很明确,石壮如此作,或者是由于现在他实在无路可往,也或者可以说只是暂时居住,还没有将自己完完整全地当成李泽的亲信.
信任是需要时间来建立的.
晚秋的阳光晒在身上热融融的,斜斜地坐在椅子上,将腿伸长,舒服地享受着阳光抚摩的李泽不时会将眼力落在忙活着的石壮身上.这家伙将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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