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赶尸(1/5)

作品:《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

周末来临, 两位姑娘最后还真的决定做菜给郑风林吃, 因为郑风林在三人微信群里不小心抱怨了一句外卖, 说太油腻了,胃里只怕全是地沟油。

寇霜手快, 问:【不然我们做饭给你吃, 你出菜钱就好了。】

郑风林没客气, 回了条语气欢快的语音:“那好呀!我还从来没有吃过家里的饭呢!”

寇霜注意到“家里的饭”这个用词,又想到郑风林的身世,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局里最近建了好几栋新宿舍, 基本上分给了郑风林这样没有成家立业的小年轻。条件还不错, 家电齐全, 就连厨房也有,竟然还摆了好一些瓶瓶罐罐,应该都是郑风林买的。

两人做菜做到一半的时候,郑风林打了个电话,有些迟疑地问:“饭菜买得够不够?我这边可能要带一个人……”

“同事么?分量够的, 我们还打算走之前给你做几个菜,你热一热明天吃呢。”寇霜回答。

郑风林的语气有些犹豫, 说:“不是同事……到时候到了就知道了。我升职还要麻烦你们做饭, 真是太麻烦了。”

“不会。”寇霜笑着挂了电话。

饭菜终于全部出炉的时候,郑风林和一个年轻男人出现了。

郑风林对宋暮雪和寇霜介绍:“这是小胡子,来蹭一顿饭。”

寇霜将目光投向小胡子,发现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形容举止有些贼眉鼠眼, 让人不太舒服。最醒目的是一撮墨黑墨黑的小胡子,人如其名。

“你好。”寇霜微笑道。

小胡子搓了搓手掌,说:“嫂子好!哥,你福气不错啊!”

郑风林连忙摆了摆手,说:“你别瞎说!”

小胡子笑着说:“看模样就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人,妹妹不要跟我走太近了,有点提防心得好。”

莫名其妙补了一句话,倒是很快把称呼改过来了。

郑风林皱了皱眉头,拍了拍小胡子的背,说:“找点正经的行当干,老老实实赚钱,把你这一身油嘴滑舌都给洗掉,看上去就是好人了。不要整天在街上偷鸡摸狗,讹钱碰瓷,你都快把局子当你的家了吧。”

寇霜目光在两人之间梭巡,很快懂了小胡子的社会身份。不过是郑风林带回来的人,还是要见宋暮雪的人,想必本性不差。也许只是走了歪路,郑风林想拉他一把。

小胡子说:“这也没办法,长得太坏了,根本没有正经活计要我!我公交上让个座,人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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