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线索(1/5)
作品:《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汤天问一定时而回忆童年, 因为他将一些细节记得特别清楚。
他说了苍苍的大名叫“季小苍”,也说了季小苍的生活小习惯。
他说,最初院长夫妇囊中羞涩,偶尔会指挥年纪大一些的孩子们去外面捡垃圾卖钱。放在现在可能会被指责虐待儿童, 但那时候大家都习以为常。
能给个地方住,给口饭吃, 就已经很好很好了, 哪里敢奢求这么多?
院长夫妇没有孩子, 将所有的孤儿视如己出, 已经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善人了。
在所有捡垃圾的孩子里, 季小苍是最能干的。他垃圾捡的最多,卖的钱也最多。有孩子问他怎么做到的?他偷偷一笑,说:“在工地上啊, 可多钢筋了。”
但那钢筋是人家工地的资产, 是要拿去建大楼的。季小苍明里暗里偷了几回, 最后终于被逮住了一回。
被逮住之后工人们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躺在床上三天下不来床。院长夫妇代他赔钱道歉,结果季小苍伤好下床之后,又毫不犹豫地往工地里钻。
孩子们有的猜他要继续偷钢筋, 有的猜他要去找场子。但所有人都没想到,他跟那几个揍他的工人竟然混在了一起,同吃同住,还因此找了份临时工作。
也真是一段奇遇了。
据汤天问说,季小苍力气很大, 从小就混迹各种工地和住宅区,干一些卖力气的活计。
汤天问并没有指望着这条信息能够提供什么帮助,但警方却谨慎地从中找到了方向。
这么多年了,季小苍是如何隐藏踪迹的?不歧视地说,他这张脸的确会引起很多恐慌。他靠什么谋生?
如果是工地或者黑道的话,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由郑风林带队,警方组织了一支小分队,专门探访城市的阴暗角落,打听这样一个“全身烧伤”的人的踪迹。
高楼大厦是城市的骨骼,匆碌众生是覆在白骨上的血肉。而背负着浮华声色的,则是社会底层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工人。
他们被高楼压在脚下,终日不见阳光,因此同黑暗交织。他们中的大部分不喜欢警察,认为警察代表着**与厄运。
最初,郑风林的工作开展得十分艰难,遇见的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同他深度交流。问到一个浑身烧伤的人,他们的反应出乎意料地一致——皱眉,敷衍或者转身。
从这几乎一模一样的不耐烦之中,郑风林一行人没能得到任何反馈,也没取得任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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