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求证(2/4)

作品:《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

宋暮雪又微笑着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你出版的漫画,手边有么?我有点想看看。”

寇霜愣完心里一喜,连忙站起来,说:“好啊,不过单行本还没出,我手边只有每期的连载,要看的话麻烦得要死,我给你找找看在哪里。”

站起来之后才想起来这是宋暮雪的家,而连载的杂志全都在自己租的小公寓里头。

“手边没有,样书都在小公寓里了,你想看的话,我明天给你带过来?”寇霜试探性地问宋暮雪,生怕宋暮雪说怕麻烦所以不看了。

还好宋暮雪这时候并没有怜惜自己,只点了点头,说:“好。”

——

路仁义打开了大门,等着美女姐姐来自己家。

他跟宋暮雪约好了,今天要来实地考察一下,说不准能找着什么证据。

宋暮雪今天的穿着风格比较偏向运动,见到人之后,路仁义的第一句话是:“哇撒美女姐姐,你今天穿粉色啊?”

宋暮雪看向他,说:“不可以么?觉得我老了?”

路仁义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忙说:“不是不是,当然不是!粉色衬你,好看!”

宋暮雪斜睨他一眼,说:“你油嘴滑舌,我发现你的话都要打个折扣听。”

路仁义吐了吐舌头,说:“那别的都能打折扣,但夸你漂亮可不能。”

宋暮雪没继续理会小男生的夸赞,而是往屋子里走了几步,对整间房子有了一个大概印象。

但从房子来看,路家的确一贫如洗。住的是毛坯房,家具有一种二十年前的年代感。冰箱、电视、电脑倒是都有,就是看着都不怎么值钱。

如果说这是一个单身警察的家,宋暮雪信。可要说这是一个黑涩会二把手的家,那宋暮雪觉得,还要画个问号。

节俭和克制都是可持续性的美德,只有拥有未来的人,才会牺牲眼前的享受和利益。而在刀尖舔血讨生活的二把手,不可能没钱,又怎么会过成这样呢?

宋暮雪听前辈们说过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只要涉及到黑涩会,绝对奢华铺张,仿佛将寿命折现,放到眼前享受似的。说来可笑,混黑的很多人不是死于火并,反而死于暴饮暴食或者其他生理疾病。

路义甫只有一个儿子,赚了那么多黑钱,既没有自己享受挥霍,也没有贴给儿子改善生活,就连儿子的学杂费都是自负盈亏,这不正常。

太克己了……是警察那一派拥有的品德。

路仁义领着宋暮雪去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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