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曹操的决定(3/3)
作品:《汉末高顺》”
陈宫道:“元让和子孝最为合适。”
夏侯家族和曹氏家族本为一体,必须共同进退,为了不引起分歧,派出曹仁和夏侯惇两人最为合适,他们俩正当年,曹操相信以他们的能力,必能在高顺势力中站稳脚跟。
于是曹操同意了陈宫的建议,先做夫人的工作,随后召开家族成员会议,宣布他的决定。
丁夫人忍痛同意了曹操的决定,送曹昂去邺城;曹昂对此并没有不满,甚至内心还有小小的兴奋。
而其他家庭成员,夏侯渊和曹纯等人也想去邺城,只是颍川郡也需要防守,不好违背曹操的决定。
这个年代的人对家族的感情特别深,是后世之人无法理解的,一切决定的出发点必须是为了家族的利益,个人利益必须完全符合家族利益,必须以家族利益为重。
曹仁和夏侯惇的兴奋之情无以言表,他们可知道,邺城高手云集,热血男儿都希望去邺城称量一下自己的实力,是骡子是马,到邺城很快便能结果,便于找准个人的位置。
高顺对三人的到来非常高兴,热情招待,随后,命令曹仁为别部司马,前往雍州,协助程武对异族作战;夏侯惇为别部司马,前往徐州许林处效力;曹昂为军司马,在邺城马贵手下任职。
不过为只有曹仁为骑兵将领,夏侯惇和曹昂皆管步兵。
高顺为曹仁配备了一部曲的高级步兵;曹仁非常高兴,对这部曲的骑兵非常满意,随之向雍州出发。
曹操接到曹昂送回的信,对高顺的安排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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