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想当财神的老板不是好剑仙(1/3)
作品:《诸天群聊:我的超能力过于卑鄙》【滴,(菊花圣手毒剑仙)修改了昵称(赵公明)】
【李娜娜】:哟哟哟,终于舍得冒泡了?老乡你有点谨慎过头了啊。
【苗小喵】:就是就是。
【赵公明】:江湖险恶,不谨慎不行啊,老乡,抱歉抱歉。
屏幕前的赵公明神情自若,没见有半点的歉意。
从进群到现在,大半天时间,他已经将聊天群翻的好几次,什么文件夹,聊天记录,乱七八糟的,基本能翻的,他都翻过了。
最终确定这聊天群不是某些神棍大仙的金手指后,他才选择现身。
【苗小喵】:赵公明,若不是提前知道你是武侠世界的,我还真要被你这名字吓一跳。
【李娜娜】:哈哈哈哈,财神爷。
【刘大牛】:要是洪荒的那个赵公明,那就真要爽翻天了,妥妥大腿啊。
【李娜娜】:@女频-赵公明,不自我介绍吗?
【李娜娜】:介绍介绍你的情况?
【赵公明】:我的情况,没有什么好介绍的,就是靠着超能力,开了几家店,赚了点钱。
【李娜娜】:开店赚钱?
【李娜娜】:不是,你用超能力赚钱的?还有,你的初始昵称不是菊花圣手毒剑仙吗?
【李娜娜】:背负剑仙之名,开店赚钱?
【李娜娜】:你那个世界,这么离奇的吗?
李娜娜有一点无语。
开店赚钱是什么展开啊。
不应该称霸武林,妻妾成群吗?
怎么到你这,就是开店赚钱了?
拜托,你是每年一个超能力系统,不是开店赚钱系统。
你这多多少少有点离谱啊喂。
……
【赵公明】:喂喂喂,你们有点不对劲啊,开店赚钱有什么问题吗?
【赵公明】:我背负剑仙之名,就不能开店赚钱了?谁规定剑仙不能当老板的?
【赵公明】:而且,你要分清楚前后顺序啊。
【赵公明】:我是先开店的,剑仙的名号是后来他们看我赚钱,想要抢,我揍了他们一顿,他们就这样称呼我了。
赵公明也有一点无语。
这群家伙,真弄不清楚前后顺序啊。
而且,赵公明本人并不太喜欢他的剑仙名号。
若是单纯的剑仙名号,或者带点属性的毒剑仙名号,他倒无所谓。
奈何,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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