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下论(1/3)

作品:《史鉴

,草窃之宣,童稚之成、襄,而亦不可为矣。

终春秋之世,垂其颐,曳其尾,一齐一晋,一楚一吴,且与邾、莒争而不胜也。

失之十年,而败之永世,悲夫!茸君尸之,老奸之相蛊之,佞人颂之,便娟于寿母令妻之侧,而取他人之功以自张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乞命于楚以徼功于宋,诵惩荆之言而不忌,臧辰之为窃也久矣。

孔子恶称人恶,而屡用钺于臧辰,以哀鲁也。



春秋之始,王迹息,霸未兴,乘其乏而首乱者,郑、宋、鲁也。陆梁未几,而之三国者,君殪于外,弑寻于内,争夺瓦解,以邻于亡。僖公中叶,齐桓没,晋文未起,乘其间而复乱者,宋、鲁、卫也。故鲁敝于齐,宋敝于楚,卫敝于晋,而皆邻于亡。郑于是时悛其乱心,守己以待命,故虽有附楚之愆,而卒免于咎。

呜呼!天下之福,因而福之,犹且有戒心焉。故西旅底贡而召公恐,越裳重译而周公辞。

天下之祸,因而祸之,恬不知戢志以自免,宜自割也。故梁武受侯景而垂老见囚,宋徽召女真而父子为虏。有天下而不保其身,奚问国耶?



齐孝得楚,而即挟以加鲁;鲁僖得楚,而即挟以加齐;卫文得楚,而即挟以收鲁、驾齐、兼邢以逼晋。之三国者,如饮狂药,乘飘风,而大乱于四年之内。

微晋文起,则天下之裂剧矣。诚哉,春秋之世,不可一日而无霸也。曹操之言曰:“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岂尽诬哉!

夫霸者,王之蠹,而诸侯之害也。害之所不至,而大害滋起。弗获已,而因以其害者为利。害人之不足与治也,则择害莫如轻。故《春秋》予霸。

十一

齐之图霸,不得于鲁;宋之图霸,不得于曹;晋之图霸,不得于卫;力争良久,仅然得之,乃其后终相仇于无已。桓公没,鲁遽延楚以难齐;晋霸衰,卫遽党叛以加晋;宋之日忌于曹者,尤无宁也。维王者之德,怀近以致远;维霸者之势,远合而近离。尤与之近,则狎其所为而数持其短。国虽小,力虽弱,心固无与为服,不若远者之闻风遥望,一歆一震而遽欲前也。

齐之徂西,必径乎鲁;晋之徂东,必径乎卫;宋之徂北,必径乎曹。是且出入烦,而悉索不给,声色易加,喜怒先受,自非王者宅心以恕,颁政以简,不可与居而惎之,亦其势已。不可与居,大国之失也。不可与居而惎之,虽然,亦非小国之得也。

鲁之于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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