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哲宗(1/7)
作品:《史鉴》一
极重之势,其末必轻,轻则反之也易,此势之必然者也。顺必然之势者,理也;理之自然者,天也。君子顺乎理而善因乎天,人固不可与天争,久矣。
天未然而争之,其害易见;天将然而犹与之争,其害难知。争天以求盈,虽理之所可,而必过乎其数。过乎理之数,则又处于极重之势而渐以向轻。君子审乎重以向轻者之必渐以消也,为天下乐循之以不言而辨,不动而成,使天下各得其所,嶷然以永定而不可复乱。
夫天之将然矣,而犹作气以愤兴,若旦夕之不容待,何为者邪?古之人知此也,故审于生民涂炭之极,察其数之将消,居贞以俟,徐起而顺众志以图成。汤之革夏,武、周之胜殷,率此道也。况其非革命改制之时乎?
汉武帝锐意有为,而繁苛之政兴,开边牟利,淫刑崇侈,进群小以荼苦其民,势甚盛而不可扑也。然而溢于其量者中必馁,驰于其所不可行者力必困,怨浃于四海者,心必怵而不安。故其末年罢兵息役,弛刑缓征,不待人言之洊至,而心已移矣,图已改矣。
其未能尽革以复文、景之治者,霍光辅孝昭起而承之,因其渐衰之势,待其自不可行而报罢。于是而武帝之虔刘天下者,日消月沈,不知其去而自已。无他,唯持之以心,应之以理,一顺民志,而天下不见德,大臣不居功,顺天以承祐。承天之祐者,自无不利也。
考神宗之初终,盖类是矣。当其始也,开边之志,聚财之情,如停水于脃土之堤而待决也。王安石乘之以进,三司条例使一设,而震动天下以从其所欲。于是而两朝顾命之老,且引退而不能尽言;通国敢言之士,但一鸣而即逢贬窜;群小揣意指而进者,喧不可息也。
此势之极重者也,然而固且轻矣。安石之所执以必为者,为之而无效矣。河不可疏,而淤田不登矣;田不可方,而故籍难废矣;青苗之收息无几,而逋欠积矣;保马之孳息不蕃,而苑牧废矣;民怨于下,土怨于廷,而彻乎上听矣。高遵裕之败,死尸盈野,弃甲齐山,而天子且为之痛哭矣。安石则不肖之子挠之于内,反面之党讼之于廷,神宗亦不复以心膂相信。
邓绾、吕嘉问且婴显罚,王安礼纠兄之过,而亟进升庸。手实、方田,自安石创者,皆自神宗而报罢矣。使神宗有汉武之年,其崩不速,则轮台之诏,必自己先之,弗待廷臣之亟谏。
盖否极而倾,天之所必动,无待人也。几已见矣,势已移矣。则哲宗立,众正升,因其欲熸之余焰,撤薪以息之者,平其情,澄其虑,抑其怒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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