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上(2/8)

作品:《史鉴

确邪慝之鄙夫也。进贤远奸,除稗政,修旧章,大臣之道,大臣之所得为也。

奉嗣君以为之,而无可避之权,建瓴之势,令下如流,何求不得?而假灵宠于宫闱,以求快于一朝,自开衅隙以召人之攻乎?易动而难静者,人心也。攻击有名、而乱靡有定之祸,自此始矣。用是术者,自王曾之逐丁谓倡之。韩公矫而正之,而不能保其不乱。邪一中于人心,而贤者惑焉,理之不顺,势不足以有行,而世变亟矣。

夫奉母后以制冲人,逆道也。躬为天子矣,欲使为善,岂必不能?乃视若赘疣,别拥一母后之尊,临其上以相钳束:行一政,曰:太后之忧民也;用一人,曰:太后之任贤也。非甚盛德,孰能忍此?即其盛德,亦未闻天子之孝,唯母命而莫之违也。

且以仁宗居心之厚,而全刘氏之恩于终始,其于政事无大变矣。而刘后方殂,吕夷简、张耆等大臣之罢者七人,王德用、章德象俱以不阿附故,而受显擢。

则元祐诸公推崇高后以改法除奸,而求其志道之伸,保百年之长治也,必不可得矣。太后固曰:“官家别用一番人。“而诸公不悟,旴豫以鸣,曾莫恤后灾之殆甚,何为者也?王曾幸而免此者,仁宗居心之厚,而范希文以君子之道立心,陈“掩小故以全大德“之言,能持其平也。观于此,而韩、范以外,可谓宋之有大臣乎?

不可拂者,大经也;不可违者,常道也。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妇道之正也。虽有庸主,犹贤哲妇。功不求苟成,事不求姑可,包鱼虽美,义不及宾。此义一差,千涂皆谬,可不慎与!



仁宗之称盛治,至于今而闻者羡之。帝躬慈俭之德,而宰执台谏侍从之臣,皆所谓君子人也,宜其治之盛也。夷考宋政之乱,自神宗始。

神宗之以兴怨于天下、贻讥于后世者,非有奢淫暴虐之行;唯上之求治也[已]亟,下之言治者已烦[尔]。乃(俞)其(臣)[召]下之烦言,以启上之佚志,则自仁宗开之。而朝不能靖,民不能莫,在仁宗之时而已然矣。

国家当创业之始,繇乱而治,则必有所兴革,以为一代之规。其所兴革不足以为规一代者,则必速亡。非然,则略而不详、因陋而不文、保弱而不竞者,皆有深意存焉。君德、民心、时会之所凑,适可至于是;既至于是,而亦足以持国于不衰。乃传之数世而獘且生矣。

獘之所生,皆依法而起,则归咎于法也,不患无辞。其为獘也,吏玩而不理,士靡而亡实,民骄而不均,兵弛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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