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六(3/6)

作品:《史鉴

宰相也。朱友贞、李从珂、石敬瑭、刘知远皆自曰吾天子也。悲夫!一日立乎其位,而万矢交集于梦寐,十年之内,幸鬼祸之先及者,速病以死,全其腰领,而子姓毕血他人之刃;其未即死者,非焚则馘,一如犴狴之戮民,待秋冬而伏法耳。刑赏不得以自主,声色不得以自娱,血胤不得以相保,贱莫贱于此焉。而设深机、冒锋刃,以求一日之高居称朕。

袭优俳之兖冕,抑无其缠头酒食之利赖,夫亦何乐乎此邪?于是既号为天子矣,因而有宰相焉。其宰相者,其天子之宰相也。利禄在须臾,辱戮在眉睫,亦优俳之台辅而已矣,冯道、卢文纪、姚顗、李愚、刘昫、赵莹、和凝、冯玉之流皆是也。

尸禄已久,磐固自如,其君见为旧臣而不能废,其僚友方畏时艰而不与争,庸人忘死忘辱,乘气运之偶及,遂亦欣然自任曰“吾宰相也”。无不可供人姗笑也。

虽然,犹未甚也。桑维翰一节度使之掌书记耳,其去公辅之崇既悬绝矣,必不可得,而倒行逆施者无所不至,力劝石敬瑭割地称臣,受契丹之册命。

迫故主以焚死,斗遗民使暴骨,导胡骑打草谷,城野为墟,收被杀之遗骸至二十馀万,皆维翰一念之恶,而滔天至此,无他,求为相而已。

耶律德光果告敬瑭曰;“维翰效忠于汝,宜以为相,”而居然相矣。人恫于明,鬼哭于幽,后世有识者推祸始而怀馀怒:即在当日者,刘知远、杜重威、景延广亦交诋其非,杨光远且欲甘心焉。荼毒已盈,卒缢杀于张彦泽之半组。

计其徼契丹之宠,自号为相之日,求一日之甘食、一夕之安寝也,而不可得。而徒以残刘数十万之生灵,毁裂数千年之冠冕,以博德光之一语,旦书记而夕平章,何为者邪?

夫维翰以文翰起家成进士,即不能如梁震、罗隐之保身而不辱;自可持禄容身,坐待迁除,如和凝、李松之幸致三事。乃魂驰而不收,气盈而忘死,以骤猎不可据之浮荣,其实不如盛世之令录参佐也。

而涂炭九州、陆沈千载,如此其酷焉。悲夫!天之生维翰也,使其狂猘之至于斯,千秋之戾气,集于一人,将谁怨而可哉?乞者乞人之墦,非是而不能饱;盗者穴人之室,非是而不能获。

维翰不相,自可图温饱以终身;维翰即相,亦不敌李林甫、卢杞之掾史;即以流俗言之,亦甚可贱而不足贵,明矣。处大乱之世,君非君,相非相,揽镜自窥,梦回自念,乞邪,盗邪,君邪,相邪,贵邪,贱邪!徒以殃万民、祸百世,胡迷而不觉邪?

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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