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中(2/6)

作品:《史鉴

也,征死矣。人自有父子,人自有兄弟,一念之蔽,忽焉不觉,直辞以启之,以自亲其亲,岂难知而难从者乎?

而二子者,君所信受者也,卒不能得此于君,则其故可思矣。征之起也,于羣盗之中,事李密而去之,事隐太子而去之;周则挟策干主,余于才而未闻其修能之自洁者也;以此而欲警人子之心于不容已之媿疚,奚可得哉?

夫大人者,苟以其言格君心之隐慝,贤主乐之,中主媿之,庸主弗敢侮之,何至以太宗之可与言而斥为田舍翁邪?不幸而遇暴主以杀身,亦比干之自靖自献于先王,而非滕口说以听凶人之玩弄,岂易言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己之正非一旦一夕之功矣。

十一

言治者而亟言权,非权也,上下相制以机械,互相操持而交雠其欺也。以仪、秦之狙诈,行帝王之 ,乱奚得而弭,人心风俗奚得而不坏哉?

王伽之诈也,与李参朋奸而徼隋文之赏,唐太宗师之,以纵囚三百九十人,而三百九十人咸师参之智,如期就死。呜呼;人理亡矣。好生恶死,人之情也,苟有可以得生者,无不用也。守硁硁之信,以死殉之,志士且踌蹰而未决,况已蹈大辟之戮民乎?

太宗之世,天下大定,道有使,州有刺史,县有令尉,法令密而庐井定,民什伍以相保,宗族亲戚比闾而处,北不可以走胡,南不可以走粤,囚之纵者虽欲逋逸,抑谁为之渊薮者?

太宗持其必来之数以为权,囚亦操其必赦之心以为券,纵而来归,遂以侈其恩信之相孚,夫谁欺,欺天乎?

夫三百九十人之中,非无至愚者,不足以测太宗必赦之情,而徼幸以逃;且当纵遣之时,为此骇异之举,太宗以从谏闻,亦未闻法吏据法以廷争;则必太宗阴授其来归则赦之旨于有司,使密谕所纵之囚,交相隐以相饰,传之天下与来世,或惊为盛治,或诧为非常,皆其君民上下密用之机械所笼致而如拾者也。

古所未有者,必有妄也;人所争夸者,必其诈也。王道平平,言僻而行诡者,不容于尧、舜之世。苏洵氏乐道之,曰“帝王之权”,恶烈于洪水矣。

十二

传曰:“为人君而不知春秋之义,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春秋之义何义也?适庶明,长幼序,尊卑别,刑赏定,重农抑末,进贤远奸,贵义贱利,端本清源,自治而物正之义也。

知此,则谗贼不足以逞,而违此者之为谗贼,不待擿发而如观火。舍是,乃求之告讦以知之,告谗告贼,而不知告者之为谗贼也,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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