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爆护狂拉(1/4)
作品:《国民法医》江远这边将饭给做好了,喂到了侯乐家嘴里,侯乐家也是不得不自己嚼着咽下去了。
那些原本被派出去找人的队伍,一支支的开始找“道上”的销赃人。
隆利县的刑侦能力,实在是乏善可陈。江远最开始做指纹的时候,就是拿隆利县的案件开荤的,如今看来,也不是没道理的。
总体来说,隆利县刑警队里,除了警犬黑子出挑优秀长的帅以外,其他人的业务能力,是妥妥的中等偏下的。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排名总会有先后,只是教育可以快乐,现实并不快乐罢了。
而且,一旦警队组织起来了,开始动用组织力量了,什么“道上人”都只是小流氓罢了。
就是隆利县这种弱鸡刑警队都有上百名警员,可以申请调派上百名的武警战士,还有基层单位的配合……以强权论,道上人是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
只几个小时的功夫,就有一名常年做销赃生意的店主,被拉回了刑警队。
说是说,隆利县的刑警队,搞老一套的排查追踪倒是有中等偏上的水准,大概也跟侯乐家的性格和做事方法有关。
他的中队长都普遍是年长型的,就目前的环境来说,不会翻墙的警察,破案能力都要打折的。
不过,这种主要就体现在自我觅食的能力上,一旦食物送到嘴边了,他们嚼起来是很狠的。
长相也凶恶。
不长时间,第一个捕获的销赃店主,就如数交代起来:
“我自己就喜欢骑行,然后就开的有自行车店。然后,现在的自行车店都要组织骑行活动的,就认识这个李强了。”
“他告诉我叫李强,我就这么记着了,我不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我们也不能查人家身份证。”
“骑行活动就是私人活动,不用身份证啊……就是大家聚到一起,约个时间,一起骑自行车。现在的自行车店都要搞这种活动的,你不搞活动,大家都没有用车场景了,现在谁还骑自行车上班啊。”
“这个李强有时候就带自行车过来卖给我,有时候带的是配件。有时候说是他的,有时候说是他朋友的,我也没多想……真的……”
“玩自行车的都喜欢换配件的,有的人每个月都换,换的比李强还频繁呢,我真没想……那换了牙盘的,换个链条多正常,速度快起来了,不得换卡钳、碟片、花鼓啥的……换一圈下来,得,换前叉后叉了,又得重新换牙盘啥的……”
负责审讯的刑警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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