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零零章 中西之争(2/4)
作品:《我的妹妹是偶像》圈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中美一向不对付,说到流行文化,确实还是美国比较强,尤其是英文本身就占有便利。华夏人的民族意识很强,对于华夏文化不能走出亚洲一直耿耿于怀。
可美国流行文化输出的强势,是建立在美国立国根基上的,美国建立是五月花号上一帮清教徒,他们高举的是基督教信仰。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今天美国的政治、经济制度。
而华夏属于“克己复礼”的儒家文化,以压抑人性来成全伦理不受伤害,这与清教徒的价值观是迥然不同的。
在基督教教义里,除了上帝,一切都是偶像,金钱、皇帝、人文、主义,都不值得被高举;一切的契约都被重视,因为契约的见证者是全能、公义的上帝。
而我泱泱华夏,历经几千年的金戈铁马、王朝更替,没有内生出宪政民主制度。传统文化的张力太强,文化的土壤里确实缺乏像五月花号上的那种基因。全民默认潜规则,缺乏契约精神,对异己者充满你死我活的阶级仇恨,是华夏文化封闭的特性。
很简单的来说就是,西医可以容纳中医,但是中医却永远只能做纯粹的中医。
因此华夏要想将华夏向全球输出,就必须妥协与改良,精神产品的问题当然与经济有关,但更加重要的不在那里。出不了某种艺术作品的原因,既不在经济条件,也不在“国际化程度”,更不在“市场细化”不够,而在于我们社会文化和心理格局,在于我们民族的(至少是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和文化趣味。
如果这方面没有变化,我们肯定做不出属于华夏文明的文化输出产品,更加出不了足以感动全人类的文学作品。
可是大部分民众并不太懂的“华夏文化”的症结所在,他们只会跟着舆论走。
其实“罪恶王冠”在欧美走红,这本身应该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情,但实际上在华夏文化圈,不认可的声音却居多,因为让“罪恶王冠”享誉国际的,并不是华夏流行音乐,而是彻头彻尾的西洋音乐。
音乐圈反对的声音倒是不多,毕竟大家都要赚钱,又不是程晓羽一个人这样干,说不定自己也要跟着走上这条路,但是荣誉感自信心爆棚的华夏文化圈却认为这是失败。
仍谁都没有想到,这下引了********。
《华夏文艺》文称:“罪恶王冠”的音乐能登上欧美音乐的榜单当然是件好事,起码证明了我们华夏人能做出好音乐,可是遗憾的是这些音乐,从里到外,连骨带皮全是西洋音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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