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3/4)

作品:《我和你差之微毫的世界

就是来了个座谈会,直到快天亮,被徐丽青打断。

那烟雾缭绕的夜晚,在他的心底留下的是朦胧又柔软的记忆。明灭的烟头里,他听着徐丽青先生的描述,脑海中就是十七岁时的她。

撑着下巴,低眉浅笑时那双眼就像是一叶树叶,泓亮又清澈。带着几分不好意思,指着某一个地方,说:“以后要带小叔来”。

她的世界里没有多余的人,而他,更是她心里独一无二的存在。充当着她的救世主,也寄托了她全部的信仰。

她在他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很多地方,都鲜明地在乎着他,毫不掩饰地喜欢他。

这种交托了全部的感情,最是深刻又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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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歌带他来的地方是书城。

雪停了几天,加上除夕已进,不止是街上,就连书城里也挤满了人,多得是正在放寒假的小朋友们,三三两两得坐在阅览室里,或就站在书架前看书的,远远地看去,满满的,几乎都没有空地。

书城里有暖气,闷热的空气有些滞怠。闻歌解下围巾拿在手里,指了指二楼:“我们去楼上。”

温少远应了一声,揽住她的肩膀,帮她隔开人群,一起上楼。

二楼的人要少些,红棕色的书架在柔和的灯光下散发着莹润的光泽。就像是被翻开的陈旧的古老篇章,带着厚重的历史感,扑面而来。

闻歌熟门熟路地绕过书架,牵着他的手走到尽头的窗前。

磨砂玻璃的棱光冰冷又刺眼,折射着天花板上的照明灯光,冷凄凄的。整个二楼的所有窗户中,就数它是厚重不清晰的大玻璃,加上这边的书架上摆放的几乎是冷门生僻的书,很少有人会走到这里来。

书架后有两个并排的老旧的桌椅,背着光,像是被时光遗弃蒙着尘埃。

“我喜欢在这里看书,从一楼拿了书跑到二楼来看。”闻歌指了指那两个桌子:“我第一次来,是拿着地图。正好从这里看出去,是a市的方向,也是盛远在的方向。”

温少远拉着她坐下,这里的位置很奇妙。透过窗户往外看去时,那棱角就像是濢了光,闪亮夺目,像是阳光下耀眼的水晶或钻石,一点点,发着光,明亮又透彻。

“我算了一下午才确定,就很高兴。”闻歌托腮看着他,那些曾经让她想要舍弃的过往回忆在此刻回想起来,载着时光赋予的醇香:“我记得很清楚,是暑假,第一次被妈妈接来n市。我以为,过完暑假之后我就能回a市,就能见到你。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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