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给出家人设标准(2/5)
作品:《大隋第三世》严加管制,不管佛道,一律纳入律法体系当中,田赋要收,而香油钱则以商税的方式来收,然后,当作善款建设地方。”
“圣上,臣完全赞同左仆射之意见!”魏征起身道:“不管佛道,他们都是天下的一部分,只要还在世间,便不可避免的沾染世俗恶习。它们从来都不是什么净土。或许真有居士、高僧能绝世出尘,但一万人中有九百九百九十九个人是滚滚俗世中的一员,幻想绝世而独立,不过一厢情愿罢了。”
“臣以为,不仅要取消他们的特权,还要限制寺院、道观数量和规模,没必要弄得都是。如此一来,便能将出家人聚集在一处,亦好方便管制。多余的寺庙一律收归朝廷。”
“臣复议!”民部尚书杨师道接下话头道:“这些伪出家人收取的是百姓的血汗钱,百姓有权知道这些钱的来龙去脉。臣提议在所有寺庙道观设立善簿、帐簿,以供百姓随时查阅。官府每季都要详查账册,若支出收入有异常则严惩不贷。如此避免有人中饱私囊。”
“另外,许许多多出家人都不是真心向道、向佛之人,他们大多是好吃懒做的地痞流氓,这点必须严肃对待,不如效仿科举,将所有出家人来一个大考核,只要不合格一律遣散回家。”孔颖达这一招最狠。
“……”
大家你一言、我一言,从最开始的限制百家学说,统一对寺庙进行了口诛笔伐。
也不怪大家针而对之,实因这伙光头佬太可恶了。
最早的典当行业就是出现在南北朝时期的佛寺之中,寺院的质库可以抵押可以赎回,还能通过亲属继承契约关系,流程相当完备。
人的贪婪是无穷的,六根未净的伪出家人不例外。
他们渐渐不满足于典当,于是把高利贷事业经营得如火如荼,他们无所不贷,有的寺院甚至还把耕牛借贷给农民,以收取利息。
寺院的高利贷利息通常高于世俗,他们常常会借助佛祖的威力恫吓借贷者,以此获得更高额的利息。而对无法偿还的借贷者,寺院毫不客气的向官府诉讼,利用法律手段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甚至逼迫其服役偿还债务。
买卖田产,放贷典当在封建时代尚是合法生意的话,有些行为不轨的僧人甚至干出不法勾当。甚至有些僧侣公然强买强卖、抢劫偷盗、行骗,放贷与之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而由‘放下屠刀立成成佛’罪犯组成的武僧,其实就是为寺院服务的亲兵、侍卫、死士!
所以剥去“世外高人”这层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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