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刺秦(1/6)

作品:《旗未动

这天晴朗,日光丰沛,树叶因为不堪太阳过分的厚爱而将身体微微蜷曲了起来,本来该是秋深了,照理说不应再如此炎热。可这儿是云南,这是浪子的埋骨同乡,是文人的折桂蟾宫,是一面玲珑剔透的八棱玉镜,从不同的角度能折射出每个人不同的所想。

这是奇迹之地,这里无所不能。

李绝情走在大路上,今天秋风萧瑟阵阵,和同样猖獗的日光相洽合就是又冷又热,风声很大,吹得李绝情脚下的树叶总是簌簌作响,两边植着树,年龄应该都很久了,毕竟能在这样苛刻又无常的环境中活下来的,一定会是枝叶最繁茂而树干也最粗壮的那一棵。

李绝情脚步沉重而缓慢,他看着远方那逐渐开始清晰的目的地,心中却毫无喜意。

他抽出别在腰间的酒壶,将塞子启封开来,一手提溜着酒壶,高高举起向自己的嘴里倒。

这酒是他在前面驿站打的,酒水说不上多么清冽或甘甜,喝起来只觉得辛辣和刺激,但是李绝情还是闭上眼睛仰头将它喝了个底儿掉,因为这酒中有粮食的厚重感,李绝情今年二十岁,已然不小。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时光少之又少,他从西域逃亡到大漠时,倒有十年光阴是饥寒交迫的。

十年,人生不过白驹过隙,又能有几个十年哪?

悲戚的时光给人唯一的作用便是使他们珍视自己目前的境遇。所以李绝情从来也不喜欢糟蹋五谷,他菜可以不动一筷头,馍馍面食等定是要一点儿不剩的消灭的。

再说喝下这酒去,等会儿大战的时候,李绝情或许就不会感到十分的疼了。

酒精能麻痹人的心灵和感官,是一种最高级的逃避现实的途径。

李绝情咕噜噜喝了许久,从壶中所倾泻出来的液体益发稀少,终于,酒壶内部枯竭,一滴也倒不出了。

李绝情抬手将酒壶打翻,看着木府里那气派恢宏的建筑,伸出手擦了下嘴边酒渍,这举手投足间颇有燕赵慷慨悲歌之士的气概,酣然道:

“小娟...若是你在,一定有最巧妙的办法能救出我。可我脑袋笨,除了横冲直撞外,便是什么也不会了。今天救出你,则成万古流芳,救不成,我便遗臭万年。”

这样想想,他但觉那孰能与天公比高的石牌坊,也在自己眼里变得矮小了起来。

他不做再多逗留,只是信步,走了上前去,随着他越离越近,那些把守大门的卫兵也开始暗自称奇。

李绝情来到了木府门口,这儿有四个举着长枪的士兵负责把守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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