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先生与列国(赵)(2/6)

作品:《剑颂

玉,这是儒家弟子的标志。

“君子佩剑负斧……不像好人呐。”

剑士说出这种话时候有点滑稽之态,因为龙素是个女儒生,女子儒生少见,一般来说更谈不上什么“坏人”的称呼。

但龙素身上又带剑又带斧,确实是有些奇怪了。

这都是杀人的玩意。

剑士表示,大姑娘你不会是通缉犯吧?

当然说是这么说,剑士还是让龙素住在这里了,他自称赚的就是亡命钱。

“我这个地方不起眼,住过的人多了去了,正好,过几日我打算去平原君门下碰碰运气,要是能混个食客,那就好了……”

剑士说着,又有些自嘲,天色渐渐晚了,他也拿起一碗酒喝了起来。

“我以前在赵国待过一段时间……那时候我和一个叫鲁勾践的人争斗,我要养剑,不能与他冲突,后来我就走了……”

“我有一柄宝剑,等到我把这把剑养好了,它必然有震惊天下的时候!昔年楚庄王三年不鸣,三年不飞,来日时一鸣惊人,一飞冲天,我相信我也可以……”

龙素轻声询问:“那什么时候是这把剑出鞘的时候呢?”

“是报恩,还是报仇?”

剑士双眼迷离且朦胧:“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他声音渐大,最后竟失声痛哭起来。

龙素:“你之所以回来,是因为放不下这柄剑啊,你不甘心,所以想要投身平原门下?”

剑士:“平原君好养士,有才者自可登位,是啊,我也想碰碰运气。”

“古剑无锋,是因为还没有到可以绽放锋芒的时候,而如果不给古剑找一个英明的剑主,那么恐怕古剑蒙尘,永不能复苏了。”

剑士不断的饮酒,一口气仰头饮下一大碗。

“我叫荆轲,昔年听过剑圣讲道,但每次与人比剑,却从没有胜过,这一切都要从河丘开始说起……”

河丘榆次,三位剑士,对于荆轲,乃至三位剑士来说,那都是一切故事的开端。

而龙素的眼睛也逐渐睁大了。

这个名为荆轲的落魄剑士,也是这简陋屋子的主人,他居然是程知远的故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盖聂,荆轲,程知远。他们三个人相遇在榆次不远处的河丘,在山花盛开的年岁中,激烈的争辩剑术的本质。

荆轲与程知远比剑输了,于是他立志要从头再来,重新藴养一道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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