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六章:用之于民(修)(1/4)

作品:《明朝败家子

刘瑾翘着腿,不过因为肥胖的缘故,所以哪怕是翘腿,也是吃力。

他端起茶盏,呷了口茶。

刘吉又道:“公公,还有一事……现在县衙里,已要求公开要求所有隐户和隐田缴纳税赋了,欧阳侍学,采用的,乃是一条鞭法,且需摊丁入亩,现在……士绅们,怨声载道呢,就说那个杨家,折算下来,他家每年的赋税,折银是九百多两,杨家人怨气很大,其他人,也差不多……”

杨家的地很多。

而根据朝中王守仁等人进行的税制章程之中,便是想在定兴县开一条鞭和摊丁入亩的先河。

这一条鞭法,之所以叫一条鞭,其本质就在于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将过去按户、丁出办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摊派;赋役负担除政府需要征收米麦以外的,一律折收银两;农民及各种负担力役户可以出钱代役,力役由官府雇人承应;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民收民解”制,改为“官收官解”制。

所谓的一条鞭,本质就是简化流程,同时收回士绅们的权利。

原先的时候,百姓们的赋税有田税,也要一定的人头税,同时,还需摊派徭役,既要交一丁点的税钱,还需交粮赋,到了农闲的时候,甚至还需你去服徭役。

因为税赋复杂,而且执行起来,也繁琐,官府根本无从直接进行管理。

最后,往往采取的是‘民收民解’。也就是说,怎么征收,官府不管,可我需要我那一份,你这个村子,得按时将官府需要的徭役人口、粮食送到官府来,属于‘地方自治’。

可这种所谓的‘民’收‘民’解,实际上,就等于将收税的权力,送到了士绅们的手里。

这就可怕了,家里地最多的就是士绅,帮助官府收税的还是士绅,来猜一猜,最后这税会收到谁的头上?

可现在不一样,直接用一条鞭,也即是将所有的税收,统一起来,大家只收一种税,全部折银钱奉上,因为税制简单了,所以,可要直接让县衙的户房税吏前去征收,直接将士绅丢到一边。

再加上,士绅的地多,自然丁口也多,所以,士绅的税赋,缴纳自然要多于寻常的百姓。

刘瑾眯着眼:“除了杨家,还有什么人?”

“正在打探,听说,有人想尽办法,在托人,想要告御状呢。”

刘瑾嘿嘿冷笑:“告御状?他们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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