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权力分赃(2/4)
作品:《官场之风流人生》镇能翻身;他与何清社联合起来,也有足够的把握控制住梅溪镇的局面,这无疑是此时较为有利的局面。>
不过,沈淮没想把太多的事揽身上来。>
说起来,财政权是与人事权并重。>
梅溪镇的工作秩序恢复正常,财政就应该由镇长掌握。此时何清社将财政所跟其他部门一起划出来,交给沈淮分管,不能不说他的讨好企图很明显。这也说明,九三年乡镇的分工有些混乱。>
何清社是个比较有原则的官员,但也是现实跟世故的,眼下明显是把沈淮当成买卖跟合作的对象。>
不过,梅溪镇一年能支配的财政收入,也就不到六百万,而且中小学教职工及政府机关职员的工资福利,就占掉其中的大半。>
其他相应的教育、交通、计生、农水、防讯等投入,每年也都有固定的数目要支出。>
把这些扣除出去,真正能给镇上灵活机动掌握的钱款,也就几十万的样子。>
就算再心黑,也没有谁敢将几十万的款子间接装自己的口袋里去。沈淮眼睛再浅,也没有浅到去争每年才几十万款项的控制权。>
“我到梅溪镇,才两天时间,但知道何镇长你是个能交心的人,”沈淮语气诚挚的跟何清社说道,“我决定从市里下来,到乡镇上任职,还是想做些事情。这个也是叫家里的长辈,能看到我也是会做事的人。不过,要把这么多担子,都压我肩上来,我是真扛不住啊……”>
沈淮的话也是半真半假,有些话需要何清社自个慢慢去琢磨。>
“比如说,镇上有些款子,是急等着等批复的。要是财政所给我分管,我每天忙完钢厂的事,再到镇上来研究用款的事情,多半会耽搁事情,”沈淮边说边思考事,“这样吧,我在钢厂也是整顿运营生产,跟企业办的工作较为类同,能够触类旁通,这个担子我就担起来,做得不好,还能够跟何镇长你们请教。至于经管站、财政所,何镇长你千万不要来为难我……”>
沈淮的态度很明确:>
镇属企业原则上归企业办管理,他分管经济,抓企业办、抓镇属企业的整顿跟振兴,名正言顺;财政所跟经管站属于财政块,则坚定的推给何清社去管。>
何清社见沈淮的态度很坚定,没有含糊的地方,心想他真要捞钱,控制钢厂的原料采购跟钢材外销,每年上百万都轻松得很,的确不需要盯着镇财政以及由经管站监督的村级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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