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四章 伴虎吃猪(上)(3/5)

作品:《覆手

己的不凡之处。越三尺深知其道。

所以开战肯定要开战,问题在这仗要怎么打?话说回来,获得指控机会后,曹云本身也感觉到了做为检控官的使命感,带有正义的使命感。这个位置让曹云很舒服,同时也给曹云相当大的压力。

曹云开始整理资料,虽然知道没多少东西,也得看自己手头有什么。

越三尺看了一眼屋内专心致志的曹云,对于驾御男人之术,她还是很满意的。目标曹云,曹云不想谈恋爱,不想谈感情,不想结婚,改变他就是胜利。同时越三尺也有些唏嘘,在专业能力上自己没办法打败曹云,只能yy从侧面上想办法打败曹云,这也是一种深深的无奈。

越三尺立刻制止自己思考,她知道自己对曹云感情阀在近期可能出现波动,必须控制感情,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

对曹云来,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一继的辩护律师水平一般。

整理曹云方面硬证据,第一个证据,一继曾经就元子失踪案做过笔录,他否认案发当天见过元子。询问其当时在哪,其说明他当天在废弃码头清点堆积在码头一批物资。废弃码头已经被规划建设成集装箱堆存处,在此之前,码头的一些建材暂时先堆放在距离码头五公里的废弃码头处。

第二个证据:一继的同事,距离两公里处看见一继将某物品从船只上扔到海中。船是码头的工作船只。坏消息是,由于废弃码头早就改建为集装箱堆存处,同事无法确定一继扔物品所在的位置,无法和沉尸所在位置结合在一起。

第三个证据:一郎母亲的证词,在其证词中提到一郎向其说明当天的情况。一郎告诉其母亲,老师元子和自己步行去废弃码头找到一继,元子提出单独谈谈。一继让一郎去给他买包烟,一郎回来时候,老师已经不见了。一郎询问,一继说老师回去了。

这个证词是一份非常有份量,但又非常无力的证据。因为是转述证词,加之一郎母亲在一继入狱后已经和其离婚,客观上两人存在一定的仇怨,其证词根本不会被采纳。

第四个物证:捆绑在元子尸骸上的钢材标号与当时囤积在废弃码头的钢材标号一致。但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曹云手上缺乏有力的实证,正常来说,检方绝对不会因此提出指控。甚至警察并没有对一继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一时间曹云有些理解越家,要让一继罪名成立,肯定要用偏门的办法。但曹云肯定不能用,所以最终死马权当活马医。

本案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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