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三章 庭战(下)(3/6)

作品:《覆手

枪。”

证人看诸葛明:“这样说不准自己大腿会先中枪。”

诸葛明走出控席,看着李墨手中的枪,再看证据报告。

这里是一个大问题。

假设越三尺是凶手,越三尺不需要双手持枪,单手的力量就足够稳住手枪。假设越三尺当时昏迷,诬陷者无处借力,因为枪已经被越三尺握住了,诬陷者左手必须保证越三尺的左手抓住手枪。因为硝烟喷溅的考虑,越三尺必须伸直手臂。要保证一枪命中蒋寒月心脏后控制后坐力,需要另外一只手来稳定枪身。

一把手枪上已经有两人的左手,再加上两人右手显然很难操作。最好的方式就是诬陷者用自己戴了手套的右手辅助握枪,右手提供稳枪的力度,左手只要使用小力激发扳机就可以。

但是诬陷者没有想的太仔细,因此出现了硝烟分部和手枪指纹上的巨大矛盾。

(至于为什么诬陷者不取下枪械射杀蒋寒月,再放回枪套,后续会有说明。)

……

数天前,欧阳逸悄悄会见神探小野。

小野:“诬陷和非诬陷之间存在很大区别,最重要一条是无法代替。比如抓了的手握住匕首刺向,的手就会遮挡住本应该喷溅到手上的血迹。不握住,不握紧,已经昏迷,他无法提供刺向的力量。”

小野:“这个案子,越三尺昏迷了,她是无法开枪的,甚至拿不住枪。那就需要别人抓她的手拿住枪。手枪面积就那么大,这人又要扶住越三尺,又要抓越三尺的左手,控制越三尺左手的位置,等同失去了对手枪的操控。诬陷者必须使用自己的右手来协同完成。这样一来,该有指纹的地方就没有越三尺的指纹。”

小野:“那假设诬陷者开枪之后,再把越三尺的右手按压上去呢?这是最完美的。但是枪声一响,给诬陷者的时间就不多了。诬陷者必须将越三尺送到洗手间,然后离开黑暗的小屋,并且远离现场。要知道把越三尺的右手按压上去,是需要技术与力量,有可能造成左右手指纹重叠,还有可能造成子弹的再次被击发。”

小野:“按照当时情况,还有视觉环境。在开枪之后,制造右手指纹我认为是不现实的。这份材料也显示凶器的关键位置没有越三尺右手的指纹。从凶器看越三尺是单手开枪,实际上是双手开枪。这样必然造成硝烟分部不同。谎言始终是谎言,要掩盖谎言需要更大的谎言,也必然留下更大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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