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房案(1/5)
作品:《覆手》但是在手续办好,副总去收房时候发现了一个大问题:房子内有租户。这原本不算大问题,但是这位租户和朋友签订了长达20年的租约,并且每月租金仅仅十元钱。>
曹云看对面坐的副总夫妻,拿起茶喝了一口,组织语言:“王总,你这事可能挺麻烦的。按照法律规定,租户和房东的合约,不因为房东的变更而改变,换了房东,新房东必须接受租户合约。一个办法就是做租客的思想工作。另外一个办法是,停水停电。正常来说只要你不缴纳水电费,租客是住不下去的。当然,你违反了租赁合同,租户可以把你告上法庭,不过我相信租户肯定不愿意和你纠缠官司。”>
曹云道:“我想和租户谈一谈,王总你出一定的金钱,做租客的思想工作。毕竟租客如果恼火起来,他不住在你房子,租赁合同仍旧有效。”>
曹云道:“第三个办法就是违约,单方面终止合约。正常情况下,房东赔付一到三个月左右的租金。”>
副总道:“第三个办法很好。”>
曹云道:“这个办法需要递交违约申请,按照正常程序,十五天结果就可以下来,租客可以再租住一个月,给他找房子的时间。你赔付数月的租金,就算完事了。就表面来看,十元租金,二十年租约,很显然是你朋友报复你。打官司很拖延时间,我建议就是出点钱,明后天我们律师所的律师和租户谈一谈,这件事协商解决对我们来说比较好。”递交违约申请在被批准后,等同强制解除租房合同。>
曹云道:“我最担心是租户和你朋友有关系。按照我的想法,如果我是你朋友,要报复你,我找朋友甲帮忙,签订租赁合约。租赁合约不仅写了租赁期限为20年、租金每月十元外,还写有一条,违约金一百万,甚至更高。这就真的麻烦了。”>
两人合伙很难搞,假设他们在上个月签订合约,违约金一百万。但是签订合约的时间是去写去年。去年副总还没有和朋友闹翻,等同否定了朋友恶意欺骗。>
副总妻子担忧问:“曹律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
曹云道:“只是麻烦,还是可以处理的。你们需要起诉,你们在接受法院调解的时候,你朋友隐瞒了存在租赁合同的事实,房子抵债协议自然无法成立。有调解法官作证的话,基本上没有问题。”法官有作证的义务。诸如见义勇为在警察中的认知为义务,如果警察见死不救,原则上是犯罪。>
曹云道:“但是这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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